结婚已有六年,妻子因家庭不和患上间歇性精神分裂,丈夫将妻子送回娘家后又去了到广州从此对妻子不管不问,不打电话,不给零用钱不给生活费,不给妻子医药费进行治疗,更让妻子日思夜想的是已经有四岁之多的孩子见不了面。现在妻子病情日愈加重,而娘家双亲对对已进七旬已经无力照顾已经嫁出门六年之久的女儿,请问妻子该怎样才能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8年6月上旬丈夫丛广州回到开县没有给妻子一点关爱,没有给妻子拿一分钱,连住的地方丈夫都没有告知妻子,他直线的目的就是离婚,面对这样不负责任不讲道德的人妻子该怎么办?
这位丈夫--饶小松老家开县河堰大田(原木兰村)人士,现在广州阳江打工,妻子恳请各位知情人士帮助,让丈夫负起责任,给妻子进行医治,让妻子见见自己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