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裁定驳回上诉,臧天朔聚众斗殴案维持原判罚不变
昨日上午,臧天朔聚众斗殴案终审宣判,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驳回臧天朔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据了解,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臧天朔仍不服,只能通过申诉,但不影响判决执行。
提出异议 看守所自书上诉状
去年11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认定臧天朔为“廊坊斗殴案”首要分子,并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的二审辩护律师许兰亭曾向媒体证实,臧天朔已自书上诉状,通过看守所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或减刑。臧天朔提出上诉的主要内容涉及一审法院的定罪和量刑。对于定性为聚众斗殴罪以及量刑6年,臧均提出异议,主要上诉理由是围绕“未曾授意斗殴”展开。许兰亭说,他在一审律师陪同下与臧进行了两次会面,臧显得并不平静,坚持认为并未授意斗殴,自己是无罪的。
维持原判 臧天朔今起服刑
北京高院受理臧天朔上诉案后,没有公开开庭审理,而是按照普通刑事案件二审的惯常做法,以合议庭“提讯审理”方式审理,由法官单方前往看守所提审臧天朔。臧天朔的二审辩护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市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吕长春、臧天朔等7人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臧天朔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本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不能认定。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由于终审判决在宣判之后直接生效,臧天朔从昨天起正式开始了他的铁窗生涯,他将由看守所转往监狱服刑。臧天朔自2008年8月28日被抓,已在看守所中整整羁押了1年零5个月,这些时间折抵刑期后,臧天朔还要在监狱中服刑4年零7个月。
表现良好不排除提前出狱
昨日在庭上,臧天朔身穿一件深绿色的运动衣,外面套着看守所的橘红色号服,依然留着极短的寸头。审判长宣读判决过程中,他神情淡定,大多时间双目低垂,毫无表情,只是在听到有关自己的判决内容时,猛然抬起头,抿了一下嘴,双眼望向天花板,迅速转动,若有所思。当审判长宣读到“臧天朔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时,臧天朔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神情多了几分凝重。宣判10分钟后结束,臧天朔一言未发被带出法庭。9时20分,臧天朔的辩护律师之一石东旭走出法庭,表示终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法院没有采纳辩方意见。
对此结果,臧天朔助理表示“很难接受”,圈中好友则纷纷将电话转至语音信箱。臧天朔乐队助手说,“他(臧天朔)为人仗义,我们(好友)基本上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但不能接受也没办法,律师都没办法。”问及臧天朔是否继续申诉及案子接下来的动向,他表示不知情:“大概一年多我们都和他没有直接联系,只有律师可以接触他。”据介绍,臧天朔被捕后,其乐队成员只能各自演出,曾经的乐队名存实亡。“如果以后还有机会,当然希望还可以合作。”臧天朔助手说。
不过,若臧天朔在狱中表现良好,不排除有提前出狱的可能,这在之前触刑入狱的演艺界人士中多有先例,如赵安、红豆等人都获得了假释。 记者伍翩翩
案情回放
● 2008年8月28日歌手臧天朔被便衣带走
● 2008年11月6日警方证实臧天朔因涉及廊坊命案等多起恶性事件被抓
● 2008年11月10日臧天朔好友还原5年前命案始末
● 2008年11月19日媒体曝出臧天朔案详情:百人械斗命案缘起20万欠款
● 2009年4月7日臧天朔案件移交检察院,另涉嫌包庇罪
● 2009年4月8日臧天朔案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
● 2009年8月28日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诉
●2009年10月14日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出庭受审
●2009年11月27日“涉黑案”宣判,臧天朔获刑6年
●2009年11月28日判决前臧天朔赔偿29万元给受害者家属
●2009年12月1日原代理律师曝臧天朔为减刑上诉
● 2009年1月29日北京市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罚不变
更多要闻请点击 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