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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李建华一直不愿看丁亮一眼
今年3月26日上午,53岁的山东威海退休教师李建华在家中遭歹徒持刀入室抢劫,李建华与19岁的歹徒丁亮展开殊死搏斗。李建华身中数刀,在拿出几张存折和100元现金后,丁亮又刺出致命一刀,因李建华穿衣较厚和水果刀质量不好,刀柄与刀身断裂,满地鲜血让“晕血”的丁亮瘫软在地。身负重伤的李建华以母亲的身份对其教导,两人在血泊中互相搀扶下楼求救,李建华并未报警且对急救人员称丁亮是自己的干儿子。当日,环翠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案侦查,并于3月27日将丁亮刑拘。4月11日,环翠区检察院对丁亮批准逮捕。
前天上午9时30分许,这起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案子在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开庭审理。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建华要求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丁亮刑事责任,同时提出了各项费用共60711.16元的赔偿。
“我不愿再看到他”
前天上午9时30分开庭,当法警带丁亮进庭走过李建华身边时,端坐的李建华没有抬眼,没有转头,倒是丁亮向李建华连看几眼。在开庭的近两个小时中,右手功能仍未恢复的李建华始终没有把脸转向丁亮。
法官宣布休庭后,记者就“是否愿意面对丁亮”当庭采访李建华时,这位大义女子长叹一口气后,说“再也不愿面对他”,而丁亮却恰恰相反,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他表示“愿意再次面对”!
劫匪只字不提赔偿
除了要求以抢劫罪追究丁亮的刑事责任外,李建华还提出了民事赔偿。这些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其他损失,合计60711.16元。
丁亮在自我陈述时说:“我刚刚成年,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机会”,只字未提赔偿问题。
“他的父母连句道歉都没有”
庭审后,李建华情绪激动,一度失声痛哭。 她说:“虽然我提出了6万多元的赔偿,而实际上他能不能赔我还是一个问题,我是想给自己和家人索要一个安慰”。
对此,李建华解释说:“丁亮是个孩子,我能原谅他,今天丁亮的态度让我很欣慰,我感觉我的血没有白流,伤没有白受。而他的父母呢?他们不为自己没有管教好孩子而自责吗?在出事后,他的父母只想着救孩子,对我却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更不用说经济补偿了。”
当记者问她希望判决是个什么样的结果时,李建华说:“我原谅丁亮,不等于法律宽恕他,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是公正的,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此案当庭未作判决。 据齐鲁晚报
编后
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
面对疯狂的入室劫匪,身中数刀、血流满地之时,53岁的女教师李建华用异乎寻常的爱心,不仅保护了自己的生命,更“拯救”了初次作案的劫匪的灵魂,李建华因此被国内舆论誉为“大义女教师”。
现在,李建华提出民事赔偿,对此她当庭失声大哭。其实,李建华根本没有必要为此背负什么“包袱”,拯救劫匪是她大爱风范的体现,向劫匪提出索赔则是她大爱风范的自爱来源——不自爱何以爱人、爱社会?但在很多人的潜意识中,道德模范与金钱绝缘,这其实是一种苛求。如果道德模范惮于道德的“纯洁”和“高尚”,而刻意或迫于外力而压抑自己的正常诉求,甚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捍卫,久而久之,“纯洁”和“高尚”的道德必然异化为“伪道德”,甚至成为少数人或机构别有用心的“工具”。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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