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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城建设的逐步完善,新城到处楼房林立,小区遍布,众多人口的用电用水居住出行等产生的安全压力也随之增大。日前,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在新城部分居民楼以及办公楼内,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短缺,楼内消火栓形同虚设,无疏散指示,缺少灭火器等问题。公安消防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指出,市民发现类似违规问题,可直接举报。
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14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新城开州大道沿线部分居民楼。在春天花园小区内,记者看到,该小区的每层楼都有一个消防栓箱,但打开消防栓箱,里面却空空如野,除一个消防栓口外,既没有灭火器,又没有消防水带和水枪。随后,记者又在永兴一小区内看到同样的情景。在富厚街某行政单位楼里,打开消防栓箱看到的依然是这样的情景。在记者走访的10个小区内,有7 个小区的消防栓箱内什么都没有。还有的楼房根本就没有任何消防设施。
春天花园A1居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去年入住以来,消防栓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这期间,该楼楼道口的电线几次短路失火,由于没有消防设施他们只能干着急。还有一次一辆货车在他所居住的楼道门口失火,由于无法及时采取消防手段,最后等消防队赶到时,那辆车已经被烧得只剩" 骷髅" 了。
" 这个消防栓简直就是摆设嘛。住在这样的地方,随时都提心吊胆,一旦哪一家的屋内发生火灾,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吴先生颇为忧心地说。
在该小区,记者又随意询问了几个居民。其中不少人表示根本不知道这个消防栓起什么作用。" 我以为装这么大一个箱子在每一楼是用来装水表和气表的呢!" 一个居民说。也有居民怀疑,小区里可能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安装一个消防栓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收起消防设施只为防盗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归小区或者单位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对此,记者对某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咨询。该管理人员称小区肯定是有消防设施的,否则消防验收这关就不合格,不合格也就没有人敢让业主入住。不过配备的消防设施在接受检查完毕后,一般的物业单位都会收起来。主要目的是为了防盗,或者担心被一些素质差的人破坏。
消防设施收藏起来,一旦发生危险是否会来得及?面对这个问题,该物业管理人员称一般来得及,万一有情况,主要还是依靠拨打"119" 报警请求救援。
如此看来,居民楼安装的消防栓好像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验收之用?
发现违规行为市民可举报
针对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记者向开县消防大队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该工作人员介绍,消防大队一直对此类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新城的部分楼房确实存在这一现象,每月他们都要查处多家。
他称,住宅楼必备的消防设施应有消防栓、灭火器、喷淋和烟感等灭火器材,以及消防电梯和疏散指示系统。其中,消火栓箱内应有水枪、带有连接卡口的水带、报警器以及阀门、卡口齐全的消火栓。这些设施应随楼房建设完成,一同到位。特别是10层以上备有电梯的楼层,这些消防器具更不能缺少。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目前新城的大部分建筑都经过消防验收合格,但许多楼房的物业部门在验收之后就将消防设施擅自收了起来,消防队员们在许多抢险过程中就有所发现。这种擅自将消防设施收起来,甚至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而让业主入住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消防部门将严肃查处。市民发现这类行为可直接向消防部门举报。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机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四十八条规定: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应处警告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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