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使用英语,将连审五天,开创粤港司法合作先例

李嘉诚亡妻墓被盗现场 
李嘉诚在墓前
26日,广东省高院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主审,香港大法官White,广东高院一名审判长列席旁听;控方是香港律政司、“O记”(有组织犯罪及三合会调查科)重案组警员,辩方则是香港律师团;庭审全程用英语进行,一名女翻译负责对庭审内容进行英语和粤语的转译……
开审的案件,则是海内外广泛关注的“李嘉诚亡妻墓被盗案”。
盗亡妻遗骨勒索李嘉诚
2006年大年初一,长实集团主席李嘉诚亡妻庄月明位于香港柴湾佛教坟场的坟墓被盗墓者破坏,后查明,来自香港和内地的这伙盗墓贼从2005年8月便开始筹划,涉嫌本案主谋的港人王均福及刘国新先在广州南北水果市场招揽了在当地驾车送货的刘惠晃、刘惠志兄弟,再由刘氏兄弟找来3名内地男子协助作案。
经过多次“踩点”,他们在2006年大年初一晚下手,由刘惠晃与3名内地男子负责挖墓,因李嘉诚亡妻庄月明的墓穴甚为坚固,迟迟未能凿开。其间坟场管理员夫妇欧阳威及陈惠芳驾车返回,二人的行踪被留在车内望风的王均福、刘国新及刘惠志等人发现,这伙人改变计划,洗劫坟场管理处。欧阳夫妇被挟持到坟场办事处,这伙人最终劫去5万元现金及2万元财物。
警方在同年12月率先拘捕持双程证到港的刘惠志(42岁)及刘惠晃(36岁)兄弟。
两人不约而同地爆出,该宗表面上只是盗墓的案件,背后原来暗藏一个惊天的“标骨参”阴谋。原来盗墓者一共有8人之多,目的并非盗取墓穴陪葬品,而是觑准李庄月明是香港首富李嘉诚的亡妻,企图盗走其骸骨,用来勒索李家。
粤港法官联席审案
“O记”随即接手跟进,于2007年7月拘捕3名香港人。刘氏兄弟向法庭承认串谋勒索、盗窃、刑事毁坏和袭击4宗罪,而被指本案主谋的王均福及刘国新被捕后否认控罪,由于控方需向3名在内地落网及被判监的被告人取证,庭审一度搁置。
今年年初,案件峰回路转。“O记”收到来自内地公安消息,同案在逃的3名内地男子2007年因此案被判处入狱5年并在广州服刑,表示愿意作供指证对方。
但此案辩方不肯接纳3人在内地所作的书面供词,控方必须安排3人出庭作供。得到广东高院同意及支持后,该案控方决定将本案法庭移师广州,在广州组成特别法庭。
香港大法官英文审理
26日的庭审则基本按香港法庭程序进行。主审香港大法官White全程用英文审理,并专门为出庭作证的内地涉案人员安排了翻译。现场3台摄像机全程拍摄,其中两台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属于香港法院,该录像将在香港再次开庭时播放,由陪审团根据录像内容作为定案证据材料。
庭审内容主要是提交证据。控方提交了一系列证据之后,此次案件的关键证人黄细泉出庭作证。黄细泉是广州人,去年已经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他正在服刑。此次出庭有点类似香港的“污点证人”。
广东开庭 香港判决
据悉,此案将在广州连审5天。广州审理期间主要是调查取证,最后的审判结果仍在香港判决。
因为案涉内地服刑人员,法庭“移”至广州审理,这种由香港法官在内地开庭的模式源自“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条例”。参加庭审的香港控方人员说,由于香港与内地没有签署“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条例”,此次审理只是采用了类似模式。这一模式在广东省高院还是第一次,此举开创了粤港司法合作先例。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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