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非法开采交易 获刑8年 罚款700万

熊胜克拥有的一处矿厂
在短短的三年时间,河南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矿山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熊胜克,完成了从一无所有到身家千万的转变。他凭借手中权力先“查封”无证矿口,再逼迫矿主低价转让,自己则幕后购买,非法开采。非法交易达1680万元,偷税225.3万元。
2007年11月2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偷税罪一审判处熊胜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700万元。熊胜克不服提出上诉,洛阳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利用职权初尝甜头
1988年,熊胜克毕业于洛阳市的一所地质中专,同年被分配到汝阳县地质矿产局工作,成了一名普通职工。熊胜克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为了挣钱养家,他买了一辆汽车在矿山拉矿石。
和矿老板打交道时间长了,熊胜克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2003年底,身为矿山执法人员的熊胜克,入股李某于2002年兴办的汝阳明仁选厂,他占30%的股份。2004年2月,35岁的熊胜克被任命为汝阳县地质矿产局矿山管理二所所长,他的身份由职工变为聘干。为了独自经营明仁选厂,熊胜克利用手中权力威逼其他3个合伙人退伙,最后他出资150万元,将汝阳明仁选厂、汝阳金川铅锌矿收购到自己手下,单独经营。时间不长,熊胜克又出资将拥有10%股份的汝阳硐沟铅锌矿归为己有。在收购过程中,熊胜克没有办理采矿权转让和登记手续。
2005年6月30日,汝阳县原土地局、地矿局合并成汝阳县国土资源局。这年7月,熊胜克被任命为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矿山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负责王坪等两个乡镇的矿山管理。
先查无证矿后自己开采
经过深思熟虑,熊胜克决定对“无证经营”者下手。
于是,王坪乡宝丰村的西洼铅锌下矿走进了熊胜克的视线。2005年7月,熊胜克以不合法为由,多次派人对西洼下矿进行查处。矿老板被逼得没办法,只得转让西洼下矿。熊胜克暗中出资160万元让张某以其名义买下,自己开始攫取非法利益。
此法奏效后,熊胜克又把目光瞄向了王坪乡境内的清凉寨上矿。
带着打手报复举报人
慢慢地,熊胜克已经拥有“四矿一厂”,害怕事情败露,熊胜克经过了精心伪装。
2005年下半年,熊胜克以他父亲的名义成立了洛阳福鼎矿业有限公司。后来,他把“四矿一厂”全部放在洛阳福鼎矿业有限公司名下,各项手续都写着他父亲的名字,实际上自己在幕后经营。二审时,熊胜克仍称公诉机关的指控不属实,自己并没有参与经营,自己是违纪而不是违法。
王坪乡的群众告诉记者,熊胜克手下还有一帮打手,谁要是得罪了他,就没有好下场。
据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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