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开县教委特制定实施《教委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增强行政效能。
一是强化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请示和报告制度、会议召开制度、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出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办会制度、关怀职工制度等机关制度。
二是强化事务管理。严格人事、公文、文印、印章、档案、财务、财产、车辆、安保、环卫等具体事务管理要求。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以 “八不准” 要求机关职工,规范行为思想;杜绝吃、拿、卡、要和受贿索贿,落实廉政工作。
四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文化内涵建设, 培育“四个文明”。
五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信访责任制、信访“销号制” 和主任接待日制度。落实机关干部日常工作“备案制”,工作记录“月查年检制”。
六是强化考核奖励。细化出勤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及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等方案,明确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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