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区域的摄像头成为防范犯罪、市政监控的有效手段 陈启宁 摄
本报讯 “到处都是摄像头,感觉随时被监控。”昨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称:公共场所安置摄像头的区域,能否添置提醒标志。
家住渝中区新华路的王女士称,“五一”参加朋友聚会,一在某小区负责监控录像的朋友,向大家讲了一通监控录像中的生活百态,其中,涉及到不少个人隐私,比如情侣拥吻、夫妻吵架,或女士们因动作过大导致的“春光乍泄”等,让人回想起来,浑身不自在。
王女士闲暇喜欢和丈夫到解放碑步行街一带散步逛街,听说该处设置了20多个摄像头,附近商场的摄像头也上百个,市民只要进入监控区域,摄像头就会把他们的一举一动反映清楚:“总想起那天朋友们议论的场面,老觉得暗处有双双眼睛在盯着我,害怕自己不慎成为别人的笑柄。”王女士希望,公共场所有摄像头的区域,能悬挂标志牌,提醒市民即将进入监控区,“这样,可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泄露。”
王女士并非杞人忧天。如今,网络上时常出现来自公共场所的监控录像,如情侣缠绵、夫妻吻别等。“不晓得摄像头在哪里,让人防不胜防。”王女士说,摄像头的主要功能是维护社会治安,希望能获得被“监控”的知情权。
公共场所内的摄像头有没有明确的提醒标志?记者昨日走访了解放碑、南坪、江北步行街及各大商场、超市和宾馆等,还有部分新型小区,没看到任何安置摄像头的区域悬挂有标志牌。大型商场如新世纪百货、新世界百货、重百、茂业等,从入口处开始,每走几步就有一个摄像头。配有监控设备的新型小区一般是在大门口、电梯内、车库等地装有摄像头。在这些公共场所活动的市民,很多都不知道自己正被“电子眼”监控。在解放碑步行街的年轻情侣何畅和刘媛媛惊呼:“大街上都有摄像头呀?我们的隐私会不会暴露哟?”
不少受访市民把公共场所摄像头称为双刃剑:维护社会治安、提高市民安全感的同时,又在某种条件下暴露了市民的隐私。他们呼吁:为保护隐私不被泄露,公共场所摄像头能否设置提醒标志。
记者 张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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