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朋友获死刑
闫光富原本是忠县一建筑老板,其在与李国华长期的经济往来中共欠下李债务本息100余万元,李曾多次要求闫归还。去年5月中旬,闫伪造了一份李国华欠其126万元的承诺书。同月31日下午,闫光富邀约李到其家中算帐。在此过程中,闫持钢管猛击李头部,致李当场死亡后,闫光富还将李的指印盖在伪造的承诺书上。随后,闫将李的尸体运往石柱县境内一处悬崖抛弃。
今年1月1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闫光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闫光富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即将进入二审。

引起争议的报道。
《知音》称其“纵情声色”
《知音》杂志2008年5期(2月下半月版),刊发了一篇题为《百万债主恩人冤魂何在?“兄弟情”哪敌邪恶附体》的报道。该报道用闫光富的真实姓名,报道了其与李国华(化名张鹏举)之间的恩恩怨怨。
报道称,2003年3月一天傍晚,被害人之妻王宇娟(化名)的一个女友在长江边上散步,突然看到闫光富抱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亲吻,还搂着她上了私人轿车。
进一步打听后,王宇娟和丈夫得知,“闫光富除了这个情人,还与其他女子有染。纵情声色,不断地让闫光富花钱如流水”等,他“连自己的老婆、家庭都背叛了”。
死囚要求恢复名誉
2月28日,记者在闫光富的诉状上看到,闫诉称该文章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把原告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知恩不报的坏人;挑拨了原告夫妻之间的关系,使原告的名誉受到严重侵犯。闫光富还称,该报道不利于法院对其故意杀人案的处理。
因此,闫光富将《知音》杂志、该文的作者以及李国华之妻阮某告上法庭,要求公开在《知音》杂志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一万元精神抚慰金。
2月28日记者联系到本案的第三被告人阮女士,阮称已经受到法院传票,但她对闫光富的起诉,深感意外。阮女士还称,《知音》杂志关于闫光富的报道不存在失实,而作为被告的她届时也不会出庭。
◆◆相关新闻
政治权利被剥夺仍可起诉
本案原告闫光富是一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特殊人物”,这是否影响到他对本案的诉讼。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其剥夺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高精忠律师称,从法律上讲,人格权与名誉权是与生俱来的专属自然人的权利,不因为政治与法律上的身份、地位而受影响。
死刑犯和普通守法公民一样,即使被剥夺政治权利但其名誉权不会被剥夺。因此,闫以杂志社侵犯其名誉权提起诉讼并无不妥。但杂志社是否构成侵权,则要看报道的基本事实是否属实。
继承人也可诉讼
闫光富杀人抛尸案即将二审,假如终审维持原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确需执行死刑;而闫的民事案件尚未了结,届时该案又将何去何从呢?法院能否“枪下留人”,待打完官司后再执行?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法院不会‘枪下留人’。”万州刘召奎律师称,假如闫被执行死刑,法院可待其继承人确定后,由其继承人参加诉讼。
新闻排行
开县
重庆
社会
娱乐
| 合作媒体: | |||
![]() |
+ 点击开县 渝ICP 05000028号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30 + 业务联系: 15870455556 15870455558 + E-mail: service@cqkx.com QQ 15089919 15089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