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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树县花选评活动的通知
点击开县  发布:2007-6-21 18:43:54  来自:县府办公室  浏览: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7〕116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树县花选评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县树、县花是城市的名片,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特色和文化内涵。全国许多城市和地区都有代表本地特色的树和花,在对外宣传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中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发动和组织市民评选本县县树、县花,对于体现开县地方特点和风貌,培养市民爱绿护绿植绿意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推进滨湖生态中等城市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县政府决定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适应性强,易栽培,符合开县自然条件;

  2、其品种、形态、色彩、香韵有较强的观赏性和感染力,深受广大市民喜爱;

  3、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能反映开县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能象征开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坚强性格。

  二、评选机构

  1、成立开县县树、县花选评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任组委会主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开县县树县花选评专家组,由宣传、科技、文化、教育、规划、建委、市政、林业、花卉协会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县树、县花选评工作。

  三、评选程序

  开县县树、县花选评活动收集意见、确定候选、初步方案,安排在2007年7月底至2008年5月份,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初—9月底)

  1、会议部署。开县县树、县花选评活动组委会召集相关部门、各新闻媒体、各人民团体和群众代表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和部署评选活动。

  2、宣传造势。在开州时报、开县电视台及开县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全县广大群众知晓并积极参加选评。在城区及各乡镇组织发布活动公告。

  第二阶段:群众公推阶段(2007年9月底—12月底)
  1、推荐。从10月初开始到12月15日截止,全县人民可通过网站、信函、热线电话以及活动组委会下发的推荐表格,将自已心目中的县树、县花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2、整理统计。12月2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完成开县县树、县花选评活动推荐的所有信息资料,综合统计出县树、县花每个品种的数据情况。

  3、专家初评。12月31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召集有关专家、学者,对广大市民推荐的县树、县花进行初评,各评选出5个不同品种。

  第三阶段:投票公选阶段(2008年1月1日—3月10日)

  1、问卷公选。一是由市民公选:组委会将专家组初评出的县树、县花的5个不同品种在开州时报、开县电视台、开县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附简介和图片(树木和花卉的物种介绍及文化内涵等),由市民公选;二是向政府部门、机关和社会团体发放万人问卷。公选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15日。

  2、统计上报。2008年2月2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完成县树、县花选票的统计,结果上报组委会。

  3、专家评审。2008年3月1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召集专家组专家,对广大群众推选的县树、县花进行评审,评选出2个入选县树品种、2个入选县花品种,上报组委会审查。

  第四阶段:决定命名阶段(2008年3月10日—5月31日)

  组委会将由社会公选、专家评审出的县树县花各2个品种送县政府审查通过,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确认后,由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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