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县网吧现状
目前,我县已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网吧共有72家,其中汉丰城区占39家,乡镇占33家,分布在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网吧的分布存在着小、散、差的局面,网吧的规模和档次都有待提高。另外,以电脑培训、电子阅览室名义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无证经营“黑网吧”有26家,现已被取缔。
我县网吧电脑总体营运数量达5400余台,网吧业主每年上缴各电信运营网络租线费用达120多万元;一年平均需要更新购置计算机的数量为1500余台;可直接安排人员就业达600余人;每年上交国家税费和工商管理费用达50余万元;每年需向电力部门交纳电费达145万元左右。
但是,我们看到网吧在高速传播信息资源利国利民的同时,也充分看到其在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二、网络文化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者层面
网吧经营者为牟取利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脱网游戏和网络游戏“私服”外挂、业主超时经营等。在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下,仍时有发生。
(二)管理层面
一是立法存在缺失。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网吧经营的法规、政策,但从实际执行情况上看,目前这种政策、法规比较模糊,界定不清晰,操作性不强,仍然存在部分缺失和真空,带来管理上的混乱困难。
二是管理人员少,管理经费短缺。近几年来文化市场管理任务不断增加,而作为150万人口的大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人员编制仅10个,并且目前到位的只有8个人,真正从事日常执法的只有4-5人,而镇、街道文化专干又不具备执法资格,义务监督员在工作过程中,又往往流于形式。县里所拨付的管理资金又很难满足其执法需要,这无疑在客观上给市场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管理部门技术力量弱,管理手段落后。执法队伍和文化专干的技术力量严重缺乏,有的根本不会检索电脑的历史记录,更别说对服务器文件进行检查了,而相关的文化市场管理软件开发滞后,至今尚未安装到位,实际上从技术手段上监督网吧经营的条件不具备。
四是管理存在的漏洞。目前,公安部门在各网吧安装了“实名卡”系统,目的是使上网者进行实名登记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进入,而公安网监部门却把“实名卡”发放给每个网吧经营业主,让他们进行代办,至于网吧业主是否按实名或有效证件登记卖卡、无从审核,管理上存在漏洞。
五是黑网吧查不胜查。目前黑网吧存在着3个转移和1个转变。即:由大街向背街转移,由城区向农村转移,由门市向居民楼院转移,由大规模的门市经营向3、5台家庭式经营转变。隐蔽性更强,查处的难度更大。
六是按照规定,文化管理部门没有对黑网吧的处罚权,只有依靠协调工商部门处理,非常容易形成管理缺位,留下众多隐患。
(三)舆论层面
一是社会对网吧存在片面认识,舆论对网吧实行“有罪推定”,各种媒体对网吧的负面报道,网吧成了千夫所指,万恶之源了。
二是片面认为网吧的消费主体是青少年,将未成年人上网的责任全部归结到网吧。对网吧简单的一律封杀,把所有责任一律推卸到网吧头上。
三、建议及意见:
(一)目前的法规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完善法规体系,制定一套内容要有前瞻性,执法主体权责分明,执法程序合理高效的法规。
(二)建议上级文化管理部门近快开发文化市场管理软件,从改进技术手段上实施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同时公安网监部门要监管好每个环节,将“实名上网制”落到实处。
(三)建议县里尽快配足、配齐文化市场执法队员,适当增补管理经费,同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大力扶持合法规范经营的网吧去抢占市场,从根本上杜绝黑网吧的存在。希望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尽快审批“2006年—2010年我县网吧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我县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五)建议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家庭、家长正确认识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信息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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