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全县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4个涉农部门共有农业服务站320个,在编在岗人员1739人,其中局直属站53个、498人,乡镇站267个、1241人。乡镇设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站、林业工作站各55个,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47个。
改革开放以来,县、乡两级农业服务组织采取统防统治、承包、合作、配套、聘请等多种服务方式,开展了多项服务工作,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但是,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和不同农户的不同需求,我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服务需求不旺
我县作为农业大县,农业生产以一家一户为主,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导致农业服务需求不旺,制约了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壮大。据调查,全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46%,加之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弱妇残,文化、科技知识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难以产生强烈的服务需求。近年来,农产品价格虽说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也大幅上涨,生产费用居高不下,农业比较效益仍然低下,影响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一些农民认为农业服务可有可无,直接影响了农业服务尤其是有偿服务的有效开展。
(二)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1、管理不到位。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三权”下放后,县级涉农部门认为“鞭长莫及”,深入乡镇指导少,一些乡镇农业服务人员的调动和任免也不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不少乡镇因为经费欠缺等因素,没有将农业服务站的工作纳入乡镇统筹考核。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均放松了对农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农业服务人员思想不稳,精力分散,经营创收的多,技术服务的少;有的技术干部被当地政府抽调,从事包村驻队工作;加之近20年补充专业技术人才较少,农业服务力量和服务职能削弱。
2、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是县直属站冗员多人浮于事,基层服务站人员少服务不到位。二是具有较高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集中在县直属站,基层服务站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大专以上学历的83人,其中县直属站60人占72%,乡镇站23人占28%;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3人,全部集中在县直属站。三是农业服务队伍中,人员老化、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水平低的问题特别突出。全县农业服务人员中,40岁以上的占半数,尤其是畜牧部门,40岁以上的高达68%;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5%;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仅占3%。
3、缺乏激励机制。在内部管理上,缺乏促进服务活动开展的有效激励机制,服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加之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转变职能加强服务难度大,风险也大,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三)农业服务投入不足
县、乡(镇)财政对农业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作为农业服务投入主体的乡镇财政,大多数负债沉重,难以增大对农业服务的财政支持。多数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没有电脑、场地等办公设施设备,有的单位虽有电脑,但无法实现网络化办公,甚至出现办公电话停机现象。不少乡镇农业服务站,除了人头经费,没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和试验示范经费,呈现出“只能养兵,无法打仗”的格局。
(四)服务工作有差距
1、非商品性农业服务滞后。现有农业服务人员中,学习传统农业知识的较多,现代农业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欠缺,农业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还局限在商品性服务的范围内。不少乡镇在信息传输、项目策划、市场营销、技能培训、优化农业结构等非商品性服务上尚未开展,个别地方虽已引起重视,但起步晚,发展慢,水平低,覆盖面窄。
2、农业服务手段落后。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基本上是采用行政手段,依靠政府出面组织,开几个培训会,搞几片试验田,为农民传授一些一般性的技术;习惯依靠政府对所提供的服务统一收费,往往服务不到位;国家虽然颁布了上百部农业法律法规,但农业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运用法律手段不充分,不少服务组织没有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服务组织和农户毁约的现象时有发生。
3、农业服务方式陈旧。农业服务主要以部门的单项服务为主,缺少按产业配套的综合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相分离。农业服务组织之间配合程度低,有时甚至形成部门间的相互磨擦,使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服务力量相互抵消。
二、改革和完善我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及战略构想,我们认为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强化需求,推进改革,加大投入,增强活力。
(一)强化“三农”对农业服务的需求
1、提高“三农”对农业服务的需求动力。要以“3+X”为方向,以“三制一化”为载体,以科技兴农为手段,以基地建设为支撑,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基础,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之路,把优质粮油、柑桔、肉食三大支柱产业做大盘强,把中药材、蔬菜、蚕桑、烟叶等多个项目发展成为适应市场需要的特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使种田能够有利,使生产者有需要服务的动力,努力打造农业服务需求的大市场。
2、提高农民对科技的接受能力。根据我县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状况,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使劳动者通过简单的辅导或指导,就能接受或吸收新技术、新方法、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使农民有条件、有能力接受服务。
(二)改革农业服务体系管理体制
1、科学设置局直属服务站,合理配置人员。根据新时期农业服务的需要,整合现有局直属服务站资源,合理设置机构,科学定岗定员,通过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充实基层,切实解决直属农业服务站部分机构设置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人浮于事的问题。
2、结合乡镇建制调整合并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农业服务体制改革与乡镇机构调整相结合,将乡镇政府服务职能与农业服务站的职能统筹考虑,合并组建
“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学合理地对服务中心定编、定岗、定员、定责。
3、按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需求分流人员。根据不同乡镇的不同农业服务需求,参照《公务员法》,对“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在乡镇现有在编在岗的农业服务人员中公开招考,竞聘上岗,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益性服务序列;没有进入公益性服务序列的人员,从事农资、农药、农膜、种子等经营性服务;不愿从事经营性服务的,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多渠道分流。
4、建立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平衡,根据新时期对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等新型服务的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尤其注重从大专院校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中录用、补充新鲜力量。同时,对现有农业服务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5、理顺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关系。服务中心人、财、物隶属乡镇直接管理,业务接受县级主管部门指导。各乡镇与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乡镇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任免和调动要事先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并及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服务中心重要文件和资料要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服务中心的指导力度。
(三)加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投入
1、政府要增加对农业服务的投入。项目引进、技术推广、新产品试验示范等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及设备设施购置费用由政府投入,在乡镇财力紧张,部分乡镇严重赤字的情况下,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消减乡镇负债,提高乡镇财政对农业服务投入的能力。
2、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要突出投入要素的多元化。在投入资金的同时,投入优秀人才、先进装备和新兴技术。二要突出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民间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农民自有资金投入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三要突出投入形式的多元化。可以由政府、企业、社会及个人单独投入或者综合投入、配套投入,也可以联合、合作投入,只要是有利于促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都应当大力鼓励和支持。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促进服务到位
1、建立执业资格考核制度。对农业服务人员全面推行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认证制度。
2、建立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县里要将县级农业服务部门和乡镇对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作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乡镇农业服务组织及人员年初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年终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对农业服务组织及其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关人员,实行缓聘或解聘。
3、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公益性服务人员待遇与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奖勤罚懒,奖优惩劣,保证服务到位,确保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五)积极发展壮大民间农业服务组织
近年来,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性股份合作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等民间农业服务组织得到一定发展,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在目前国家、地方财政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作为农业服务组织的重要补充力量,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支持民间服务的发展壮大。要帮助他们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服务组织与农户间的双赢服务机制,使“龙头企业(业主)+基地+农户”的龙头企业协会、“协会+农户+基地”的各类专业协会以及个体贩运户、经纪人等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民间农业服务组织的指导,保障其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