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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判赔128万,死者母亲常到事发地悼念女儿

转载 2020/08/11 09:33: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作者:李文滔 罗丹妮 73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王某父母在女儿离开后,两人无心工作,此前经营的蔬菜水果铺已转租,贺某玲称她常常跑到遇害事发地,为女儿点一对蜡烛,摆放点她爱吃的水果。“除了下雨刮风,我每天都去,后来家里亲戚不让我去,担心我身体受不了,我就三四天去一趟。”王某母亲说,距离女儿遇害已过去近10个月,但她一直没有放下这件事,女儿的遗体目前仍存放在殡仪馆,暂时还不会火化。

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进展。8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王某家属处获悉,该案于10日下午2点半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复庭宣判,“总共赔了120多万并公开给我们赔礼道歉,今天对方无一人到场,孩子妈妈走出法院后受不了了一直在哭,情绪十分不好。”王某舅舅说到。

10日下午2点,被害女孩王某的父母等人提前半小时来到法院,其代理律师田参军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

在此前5月9日的庭审中,田参军律师透露,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对方也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判决书

由家属提供的判决书显示,被告蔡某伟、庄某杰(男孩父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王某章、贺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二、被告蔡某伟、庄某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章、贺某玲丧葬费46134元、死亡赔偿金816500元、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1000元及误工损失2239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0元,合计1286024元。

“刚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和田律师初步沟通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全面研究。初步意见是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对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下面希望继续推动刑事部分的进展。”下午3点40分,贺某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记者了解到,王某父母在女儿离开后,两人无心工作,此前经营的蔬菜水果铺已转租,贺某玲称她常常跑到遇害事发地,为女儿点一对蜡烛,摆放点她爱吃的水果。“除了下雨刮风,我每天都去,后来家里亲戚不让我去,担心我身体受不了,我就三四天去一趟。”王某母亲说,距离女儿遇害已过去近10个月,但她一直没有放下这件事,女儿的遗体目前仍存放在殡仪馆,暂时还不会火化。

王某母亲祭奠女儿 图据受访者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随后,遇害女孩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一百余万元。案件于5月9日开庭,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法院未公开审理,对方缺席到场。

民事诉讼文书显示,因为蔡某某的残忍侵害,剥夺了王某的生命,破坏了王某完整的家庭,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蔡某某一家当对王某父母进行经济赔偿。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罗丹妮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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