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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有牌照不舍得用 12分一下子遭被扣光

转载 2019/05/22 11:46: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作者:张勇 14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陈某拿出自己放在箱子里面的号牌给民警看。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张勇)按照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然而,20日,重庆一名外卖骑手人明明有号牌,却放在箱子里不肯悬挂,结果遭到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的处罚。

5月20日上午,重庆市沙坪坝区,一辆箱式两轮摩托车由新桥医院往凤天路方向行驶。该摩托车车身未悬挂号牌,引起了正在执勤的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你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怎么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民警问。

民警给陈某普法。沙坪坝警方供图

“我有号牌,但是在箱子里放着。”当事摩托车驾驶员陈某说,他一名外卖骑手。由于之前同事丢过号牌,陈某害怕自己的车牌也会丢失,就把号牌放在了摩托车座位下的箱子里面,“不舍得用”,没有安装。

经过民警普法,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最终对陈某驾驶摩托车上路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按规定安装号牌,文明驾驶、依次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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