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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徐飞、周利华等人涉黑犯罪案件

转载 2018/10/22 11:05: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作者:朱春亚 263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徐飞、周利华等人涉黑犯罪案件


19号下午,江津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徐飞、周利华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徐飞、周利华等人涉黑犯罪案件


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飞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罚金12.5万元;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利华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罚金9.8万元;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程某祥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其余17名被告人也被处以相应刑罚,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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