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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代缴居民养老保险

转载 2018/07/12 09:55: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刘真 1709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重庆商报讯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发文《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8〕82号),就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我市脱贫攻坚期内社会保险扶贫等有关工作明确实施意见。


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都是属于政府代缴对象。”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8年到2020年,对以上经认定属于代缴对象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满60周岁的,由政府代缴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代缴对象资格条件由区县民政局、扶贫办负责认定。

其代缴标准是按最低档次标准参保,对特困人员按最低档次标准全额代缴,对其余代缴对象按最低档次标准的70%代缴;自愿选择其他档次参保的,仍按照最低档次标准的金额进行代缴;超过代缴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在约定的银行账户中足额存入应由自己支付的参保费用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当年已自行全额缴纳完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事后补助方式享受补助,详情请咨询参保地区县民政局、扶贫办。


农村贫困人口将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记者获悉,我市还将对市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医疗保障方面的资助。资助办法为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具体为,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0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达到50%。也就是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对其自付费用,实施分段救助,具体标准分为引入商业保险兜底;对其就医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实施上述救助后,超过1000元的住院费,再给予90%的救助;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门诊费用,一经产生,再给予80%的救助。

如何享受上述医疗保障?目前,我市提供上述医疗保障的一站式结算平台已建设上线。在我市参加了基本医保的贫困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平台会直接根据救助和赔付标准进行计算,群众只需支付按优待政策结算后,自己应付的费用即可。不用先付钱,再拿单据找相关部门报销。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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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 补贴来啦!每亩230元


重庆商报讯 7月11日,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开展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据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市级下达区县(自治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

2018年种粮大户的补贴按程序核定的2017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计算。补贴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在市级下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总额中列支,每亩补贴23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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