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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路行车道内停车看风景 车子遭的惨

转载 2018/07/11 10:11: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夏祥洲 1962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小车前后均有损伤

重庆晚报讯 (记者 夏祥洲 高速执法部门供图)高速公路上不允许随意停车,然而6月9日,在G69忠万高速驸马长江大桥上却发生了一起因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随意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6月9日9点45分,一辆渝籍白色小型客车行驶在驸马长江大桥时,驾驶员和朋友被外面的风景吸引,驾驶员边欣赏边踩刹车,车速越来越缓慢,最后竟然在行车道上停了下来。紧跟在该车后方行驶的三辆车发现得早,都及时避开,孰料大约半分钟后,一辆陕籍白色厢式货车却没能及时发现停止的客车,直接来了个“亲密接触”,把小型客车撞得原地打转一圈后又撞上了护栏。

有过路的驾驶人员看到该起车祸后赶紧报了警,执法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渝籍白色小型客车车辆前部和后部都不同程度的损伤,车上人员也有不同程度受伤。陕籍白色厢式货车右前部损伤变形,副驾驶人员左腿卡住被困。在这次事故中,令人感到万幸的是,虽然该陕籍白色厢式货车为危化品运输车辆,但没有因为撞击发生爆炸等事故。

经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以及调取监控视频取证,两车最终共同承担此次事故责任。其中陕籍货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未尽观察义务,未认真观察路面通行情况,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在本次事故中有过错。渝籍小型客车驾驶员在事发时于行车道内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的规定,在本次事故中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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