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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转载 2018/06/23 10:28: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日报客户端 作者:廖雪梅 9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重庆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廖雪梅 编辑 曾立)6月22日,市财政局发布了今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为: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车型续驶里程在300公里以上(含300公里)的补贴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50%,其余车型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6%;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20%;新能源货车(专用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30%;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0%。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部署,重庆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重庆地方补贴标准将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结合实际每年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今年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对象为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同时满足国家及本市补助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运营里程要求方面,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业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市级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市级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

新补贴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分别按照2017年市级补贴标准的70%、70%、40%、100%进行补贴。

市财政局等部门还明确了转籍车辆申报补贴管理办法,2018年及以后年度在本市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在上牌一年内转籍到市外不享受市级补贴。

新的补贴政策落地,对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市场会产生怎样影响?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对里程更长、能耗更低的车型加大了扶持力度,会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不过终端价格是否变化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短期内应该不会有较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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