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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你做到了吗?

转载 2018/04/16 11:04:0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开州日报 向萍 作者:点击开州网络 189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记者 向萍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便捷的公共场所提供给社会大众,但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正抹黑着城市的形象,公共场所吸烟就是其中之一。在公共场所抽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对此,市民有哪些看法?烟民到底该怎样约束自己的不文明行为? 

记者走访

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减少

近日,记者在新世纪百货开州商都大门外,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商场外抽烟,他抽完烟后将烟头扔进垃圾箱,然后走进超市。

记者问他是不是特意在室外抽烟,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商场和超市都开了空调,不能抽烟,只有在外面抽几口过瘾。”

在区人民医院门诊部大厅,排队挂号、候诊的市民不少,记者没有看到有人抽烟。从大门到电梯、病房旁,到处张贴着“禁烟”的标识。

“医院里大多都是病人,咱不能毒害病人嘛!”一名中年男子幽默地说,就算烟瘾再大,在医院也要克服。

在17楼病房区,记者看到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趴在走廊的窗台上吸烟。他说,自己到医院照料母亲,得空偷偷抽几口。

据悉,2011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80号令”)正式实施,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另外,在2013年1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旨在促进公共场所禁烟,加快控烟履约步伐。

如今,市民在公交车、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做得比较好,但仍有部分市民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全然不顾他人感受。 

市民讨论

孙小霞(公司职员):“不能让别人吸二手烟”

近年来,随着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控烟和禁烟,大多数烟民都比较遵守规矩,在医院、商场、学校等场所吸烟的少了,但在餐馆、公园等地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仍然存在。

某公司职员孙小霞说,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有人在办公室吸烟,同事之间碍于面子,不好多说,但是有些人完全不顾他人感受,只顾自己享受。

“烟瘾再大,也不能让别人吸二手烟。”孙小霞说,尤其是在联合办公区域,如果实在要吸烟,可以到吸烟区,不能让同事跟着“受罪”。

张代凤(餐馆老板):“禁烟宣传多,执行较难”

“餐馆里到处张贴着禁烟标识,但是真正执行起来较难。”某餐馆老板张代凤说,譬如,有的顾客烟瘾大,在大厅吃饭的时候也要抽几口,当服务员发出友情提醒,有的顾客听招呼,但有的顾客理都不理,甚至还会呛服务员几句,让人哭笑不得。

“顾客到餐馆吃饭,我们不能轻易得罪,如果有人硬是坚持要吸烟,我们也只好干瞪眼。”张代凤无奈地说。

事实上,许多公共场所都设置了吸烟区、吸烟室,满足有吸烟需求的市民。张代凤说:“不少烟民对公共场所控烟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认为抽不抽烟是他的自由,这就不对了。”

涂浩(区文明办工作人员):“遵守禁烟规定,彰显城市文明”

为切实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工作力度,我区积极开展控烟禁烟活动,对机关单位、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文娱场所、社会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工作联合执法检查,要求各场所按要求设置禁烟宣传标识、开展宣传培训、落实执行管理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等。

“吸烟看起来是私人的事情,但在公共场所吸烟就不仅是私事。”涂浩说,烟民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彰显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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