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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转载 2018/02/23 11:36: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点击开州 12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城区各街道、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决定开展2017年度“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范,进一步弘扬劳动光荣的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城市服务管理者、珍惜城市服务管理者劳动成果的良好风尚,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区广大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积极创造和维护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8年2月9日-3月19日

三、评选范围

区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各街道(社区)干部、热心市民。

四、评选条件

(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向善、奋发向上,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

(二)在社会和城市管理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感动人、教育人的先进事迹,能够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 口碑良好,群众公认。

五、活动步骤

(一)组织评选(2月9日-2月26日)各城区街道、各局属单位组织推荐“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候选人,城管系统各单位分别推荐1-3名,城区六个街道分别在社区干部中推选1-2名、在热心市民中推选1-2名先进典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于2018年2月26日前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申报人登记表一式三份、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三张(电子版一份)、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二)资格审核(2月27日-2月28日)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与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有关问题的核实和意见沟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筛选。

(三)群众投票(3月1日-3月15日)综合审核后,于2018年3月1日-3月15日通过“开州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面向群众宣传投票(详见投票规则)。

(四)结果公示(3月16日-3月18日)由活动评选领导小组评选投票,结合群众投票推选结果,确定命名表彰。

(五)现场表彰(3月19日)

在2018年“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集中展示活动中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要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坚持标准,确保实效。在开展“十大最美城市服务管理者”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层层筛选、公开公正、阳光运行,按标准推荐。推荐过程要注重道德品质、突出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挖掘出典型,经得起检验。

(三)严格程序,实事求是。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操作,坚持推荐标准,严格执行程序,对于背离评选推荐条件、违反推荐原则的推荐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相应的推荐资格并予以通报,对于严重失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利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林宇星,联系电话:52661311,邮箱:840262491@qq.com)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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