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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转载 2018/01/04 09:25: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重庆商报刘真 作者:点击开州 86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重庆商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降低我市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提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将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据了解,保险费用共计350万元,市财政对保险费用给予100%补贴。

“据统计,全市约280所,床位约4.6万张,入住约3万人。”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在我市范围内的城镇公办福利机构,包括民政直属的福利院、福利中心、儿童院(儿童收养部)、荣军院(光荣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等,以及已取得设立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都是被保险对象。

那保险费用是多少呢?负责人介绍,2018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保险费用共计350万元,市财政对保险费用给予100%补贴,投保的养老机构不承担保险费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险期间无论入住率是否增减,保险费用均不作调整。

保险期限将从2017年12月3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原则上服务期限为一年。对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市民政局介绍,拟保险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意外身故、伤残(骨折、住院津贴、就转诊交通费、死亡丧葬赔偿)、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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