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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男子无视交规酿惨祸 难逃追刑责

转载 2017/12/15 09:53: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三峡传媒网向贵平 作者:点击开州 257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当前,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礼让斑马线”执法行动,其目的就是遏制人行横道频发的交通事故,营造“车让人、人文明”的和谐交通环境。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司机斑马线不避让行人而撞人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从中得到警醒。同时,法院也发出忠告,无视交规乱来的司机,一旦酿成惨祸难以逃脱刑法处罚。

去年10月26日早上6时许,男子雷某驾驶一辆临牌小轿车,由开州区开州大道永兴街路口往南山路方向超速行驶,当车行至开州区汉丰街道永兴街路段时,遇被害人陈某正过马路。雷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直接撞向陈某,造成陈某受伤,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经开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雷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雷某主动拨打110电话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雷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开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雷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被告人雷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雷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雷某不服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法官说法】 司机乱来酿惨祸将严惩

承办此案的法官称,十次事故九次快,众多交通事故案例证明超速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虽然超速行驶是我国道理交通管理法规命令禁止的行为之一,但一些司机却无视交规仍乱来,这其中除了少数司机心存侥幸外,根源在司机法律意识淡薄。据此,各级司法机关只有加大打击力度,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官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90条、第99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表明的最高时速。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50%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同时,礼让行人是我国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礼让斑马线,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的强制性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礼让。

法官忠告司机朋友,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国性的“礼让斑马线”专项活动,严查不礼让斑马线违法,严管行人闯红灯,其目的就是营造“车让人、人文明”的和谐交通环境。本案中,被告人雷某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并未按规定避让行人,最终酿成一人死亡的惨剧,法院经过两审均作出了予以刑法处罚的判决,足以表明法院对司机无视交规乱来行为的严惩态度,希望广大司机从中得到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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