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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冉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日前,我区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进行了统一规划,以减少食品摊贩对市民生活的干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促进城市管理与民生协调发展。
据悉,此次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规划严格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对全区7个街道办、7个乡、26个镇进行了统一的食品摊贩疏导点场地区域规划。其中,规定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缘石50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幼儿园、中小学50米范围内,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文明示范街为禁止设置区。另外,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则由城区街道办和乡镇分别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食品摊贩疏导点规模控制在10个以内,占道面积2.5×1.5米以内。
各食品摊贩经营户按既定方案划行归市后,食品摊贩经营将落实长效规范管理。食品摊贩疏导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按时开放,统一制定管理标准。各职能单位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给我区市民提供一个美观、洁净、安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