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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聂树斌案将拍电影 最高法正与张艺谋接洽

转载 2017/04/03 00:35: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本站 156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此前,聂案再审结果公布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就力主将案子拍成电影。


张焕枝展示《国家赔偿决定书》

张焕枝展示《国家赔偿决定书》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在国家赔偿决定下达的时候,聂树斌的屋子已经拆得差不多了。

几周前,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告诉律师李树亭,打算把自住的屋子和儿子聂树斌的屋子拆了,重新起新屋。

2017年3月2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抵达河北省石家庄市下聂庄,给聂树斌的父母聂学生、张焕枝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

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张焕枝显得很平静,尽管赔偿金额与之前聂家提交申请时提出的1391万余元相差甚远。“我们老两口想平平静静地过生活,走一步算一步吧。”张焕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据知情人透露,聂树斌案将拍成电影。此事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负责聂案再审的法官胡云腾力主促成的。目前,剧本的前期筹措工作已经开始。

“河北高院态度还可以”

“谈得很艰难,有的时候连着谈两天,有的时候谈三天,但是谈得比较融洽,最后的结果双方都还能接受。”负责聂树斌案申请国家赔偿的律师辜光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这样形容聂家与河北高院的商谈过程。

2016年12月14日下午,张焕枝前往河北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提出,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家属的2000元及其利息,因申诉支出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房屋建设费400000元,以及赔偿聂树斌生前扶养人聂学生、张焕枝生活费至死亡时止,并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

另外,聂家要求河北办案机关向请求人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一周后的12月22日,河北高院与张焕枝开始首次商谈。第一次见面是在下午。河北高院向张焕枝及代理律师一一核实了申请中的每一个项目和金额,并未做出任何表态。张焕枝对当时河北高院派出的负责国赔的法官邢金虎比较满意。她曾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河北高院的态度“还可以”。

不久后,二三四次商谈相继进行,有的时候持续两天,有的时候持续三天。双方很快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达成共识。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均在《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规定。其中,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2016年5月最高检、最高法下发的通知,自2016年5月16日起做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聂家提出的国赔申请也是根据这个数字进行计算的,双方并无异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1元,均按照聂家提出的申请进行赔偿。

而有关申请中提到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则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双方最终敲定了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

精神赔偿创国内新高

双方商谈的焦点,很快集中在精神损害抚慰金上。

聂家要求给予12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在此之前,国家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高纪录,是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获得的100万元。

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在《国家赔偿法》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甚至过去的一些案件完全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2014年7月,最高法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如果按照此意见,聂家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317399.1元。这131万余元的35%大约是46万余元,远远低于聂家提出的申请金额。

律师辜光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国内的精神赔偿本来就是从无到有,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突破。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例,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00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59621.4元,比例为94.3%,已远远高于《意见》规定的35%。

而对于聂树斌案,考虑到聂家前后20年奔波之苦、家人所受的委屈与折磨,律师与当事人均认为,120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合适的赔偿申请。

河北高院针对聂家的申请,提出了与呼格案持平的1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聂家及辩护律师都认为,这两个案子的性质并不相同。首先,呼格案是由内蒙古高院直接改判的,聂案则是经历了河北、山东两个高院,最终由最高法二巡再审,过程曲折复杂;其次,针对呼格案的赔偿发生在2014年12月,如今两年过去了,国民经济、收水平已有提高,原有的100万赔偿不再适用于2016年。

河北高院很快就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高到了120万元。据了解,当时河北高院的态度是,可以略高于呼格案,但不能高于120万。

双方来回商谈,河北高院最终同意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到130万元。两位辩护律师还想继续申请提高1万元,因为聂家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317399.1元,倘若精神损害抚慰金能达到131万元,则基本与前者持平,比例接近100%。

“每多1万都很不容易。而且,在谈精神赔偿的过程中,有一些其他的因素,我们不能只谈这一项,所以最后也没能再提高1万元。” 辜光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尽管如此,辜光伟认为此案的精神赔偿意义重大。“聂案的国家赔偿有一定的参照作用,它引起了关注,对中国的赔偿法的修改有重大的意义。”

在第三次商谈的尾声,双方已基本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30万元。这个数字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总和1317399.1元的98.68%,无论是绝对值,还是比例,都创国内新高。

一开始,张焕枝有心理落差,毕竟一开始申请的精神赔偿是逾千万元。但如同过去的十年一样,她学习了《国家赔偿法》等法规,最终接受了13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外,她还放弃了原本的另一个诉求——要求河北办案机关发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张焕枝说,河北高院已经赔礼道歉过了,可以不再赔礼道歉。“说这话的时候,张焕枝比较坦然。”辜光伟说。

2017年2月10日,张焕枝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下了国家赔偿的协议。不出意外的话,她与老伴聂学生将获得法定赔偿金额2,681,399.1元。

与体制和解

聂家的房子建于1980年代,聂树斌生前屋子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而墙皮已开始脱落,斑驳不已。张焕枝早就想修整一下屋子了,但苦于为儿子的案子奔波,从来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也没有那么多闲钱。

律师李树亭最近去聂家的时候,张焕枝告诉他,她要把屋子拆了。

当时和李树亭同去的,还有人民法院报的记者李敏和央视新闻调查的记者万茵。据相关知情人透露,这二位记者拜访聂家,是为了筹措有关聂树斌案的电影剧本。此前,聂案再审结果公布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就力主将案子拍成电影。目前,剧本的前期筹措工作已接近尾声。

知情人还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张艺谋能导演此片,已在接洽中。

当前,除了接受媒体采访之外,张焕枝还要接待一拨又一拨带着冤情上访的人。他们不请自来,或是希望她帮忙引荐律师,或是想听听她的建议。张焕枝通常是来者不拒,为他们出谋划策。而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让来访者“相信法律”。

在2017年春节前,张焕枝和李树亭一起前往山东济南,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锦旗。然后,他们马不停蹄赶往辽宁沈阳,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送去另一面锦旗。两面锦旗的内容一致:“挟公开公平公正之疾风迅雷,除冤案错案假案之沉疴痼疾”。她与法院工作人员谈话、合影,似乎已经和这个曾经有负于她的体制完全和解了。

她曾和旁人透露,除了修房子,她和老伴还有可能会去城里买个房子安度晚年。而当她和《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谈及这个问题,她说,买房子的想法还不太明确,目前只是走一步看一步。现在能做的,就是等一个月后国家赔偿正式生效。

曾有人问她,13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之前申请的1200万相差甚远,她是否还会继续申请更多的赔偿?张焕枝当时给予了否定的答复。

对此,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个数字是按照《国家赔偿法》走的,我如果继续申诉,还是要按照国赔法来走,不可能有别的法支持。”

她说,“现在,我们老两口只想平平静静地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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