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贷款产品 个人类贷款产品【1】 个人类贷款产品【2】 个人类贷款产品【3】 个人类贷款产品【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州支行 公司类贷款产品

一、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要点
1.周转性强。在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 2.期限灵活。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3.手续简便。只需要提供企业基本经情况相关资料及担保即可申请贷款。
◆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流动资金需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定义

固定资产贷款系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要点
1.贷款期限。固定资产贷款按期限分为不超过1年(含)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1年以上(不含)5年以下(含)的中期固定资产贷款和5年以上(不含)的长期固定资产贷款。 2.贷款金额。根据不同项目可申请不同额度的贷款。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70%。 3.贷款用途广。按项目动作方式和还款来源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按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等。
◆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手续齐全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三、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
◆产品定义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是指本行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发放的贷款。
◆产品要点
1.贷款额度。最高达人民币15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年。 3.贷款手续简便。贷款申请、调查、审批实行“微企一表通”,手续操作简便,最快7天内可放款。 4.担保方式灵活。除抵押担保和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外,还可由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保证担保。
◆适用对象
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三峡库区移民、城乡退役博士兵等“九类人群”创立的微型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四、小企业便捷贷
◆产品定义

小企业便捷贷是指通过简便、快捷的业务流程,向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担保的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急迫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业务。
◆产品要点
1.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人民币2000万元。 2.贷款使用灵活。授信期限最长3年,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3.贷款审批快。信用评级手续简便,授信调查、审查、审批流程快捷。
◆适用对象
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抵质押、保证担保,具务一定经营经验及规模,流动资金需求急迫的成长型小企业。
五、小企业发展贷
◆产品定义

小企业发展贷是指本行向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较为规范、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业务。
◆产品要点
1.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人民币3000万元。 2.贷款期限。授信期限最长2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3年。 3.贷款使用灵活。流动资金贷款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到期前,可以申请贷款续授信。 4.担保方式灵活。可接受房地产、存单票据、应收账款、收费权等抵质押担保及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
◆适用对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2年,具备一定规模、管理及财务较规范、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处于成熟阶段的小企业。
六、小企业退税贷
◆产品定义

小企业退税贷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据国家相关退税政策产生的或预期将产生的退税款,在企业将退税专用账户托管给本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退税应收款作质押担保的前提下,由本行向其提供的以该账户收到的退税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短期贷款业务。
◆产品要点
1.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人民币2000万元。 2.贷款使用灵活。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3. 解决担保难题。只需将其在我行退税专用账户中的退税应收款质押给本行。
◆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资金需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七、小企业订单贷款
◆产品定义

小企业订单贷款是指本行应订单接收方的申请,依据其获得的真实有效的订单/合同,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其提供用于采购、生产、销售订单项下产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要点
1.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人民币500万元。 2.贷款使用灵活。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 可采用“周转性订单”授信模式,贷款资金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 解决担保难题。只需将本行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对核心客户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给本行。
◆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资金需求,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3年以上,上年度或申请授信前12个月可核查销售收入总额制造业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商贸流通服务业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八、小微企业医保贷
◆产品定义

小微企业医保贷(以下简称“医保贷”)是指本行向已与各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进行持续合作的医保定点机构及其主要经营者等借款人发放的,以其医保结算账户托管给本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医保回款资金作质押担保,以医保结算账户现金流资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用于解决其经营过程中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
◆产品要点
1.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医院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诊所、药房、医药公司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个人类客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 手续简便。只需要提供企业基本经情况相关资料。 3.解决担保难题。只需将医保结算账户进行质押,将该账户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我行。
◆适用对象
相关经营证照、资质齐全、合法、有效,经营情况良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正常经营满2年及以上,取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1年及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从事相同业务。
九、小企业税易贷
◆产品定义

小企业税易贷(以下简称“税易贷”)是指本行以诚信纳税的小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额及经营性现金流为依据,向其发放的用于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产品要点
1.贷款额。最高贷款额度可达人民币200万元。 2.贷款用途广泛。用于满足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4. 解决担保难题。无需抵押担保,以小企业良好的纳税信用为基础,诚信纳税有助于获得更多贷款。
◆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资金需求,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正常营运3年以上,已连续2年诚信纳税的小企业。
十、国内保理业务
◆产品定义

国内保理是针对买卖双方均在境内,指卖方将其基于为买方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本行,由本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和保理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产品。
◆产品要点
1.授信灵活。国内保理的授信有效期最长可达1年。在有效期内,国内保理的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 解决担保难题。企业在没有其他抵质押物或第三人保证担保的情况下即可获得银行融资。 3.盘活应收账款。企业可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质押在我行获得融资支持,加快现金回笼,提高资金财团速度,改善财务结构。 4.规避收款风险。企业可规避到期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收款有保障。
◆适用对象
销售的产品流通性强、周转快、具有较强市场需求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重庆农商行开州支行个人类贷款产品简介【1】

一、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用贷款
(一)业务简介

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用贷款是指本行对借款人信用评定后,借款人凭自身信用无须担保的,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乡(镇)级(含)以上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企业或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企业等有稳定收入的且本行认可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借款人年龄与有效期间之和的限定: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 周岁,且不超过所在单位法定退休年龄。 3.夫妻双方只允许其中一人在本行取得信用贷款; 4.有重庆市(曲靖分行所在市)户籍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明,且工作单位在贷款行辖区内(市级党政机关或行政事业人员除外); 5.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具备本行认可的信用等级; 7.信誉良好; 8.在本行无信用贷款余额(信用卡透支除外); 9.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10.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含)。贷款额度属非承诺性额度,必须经贷款行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本行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六)贷款期限
以循环方式发放的,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2 年,且贷款额度项下单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贷款有效期届满日;以非循环方式发放的,贷款期限最长5 年。
(七)还款方式
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 按期结息分期还本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 对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非循环个人贷款,须选择(二)、(三)、(四)还款方法中的任意一种。
二、美丽乡村建设贷款
(一)业务简介

“美丽乡村”住房贷款是指本行向农村居民发放用于修建、购买或装修农村住房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美丽乡村”住房贷款对象为在贷款行服务辖区内修建、购买、装修农村住房的农村居民。
(三)贷款条件
1.年满22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贷款行服务辖区内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 2.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可靠,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贷款季均支出不高于上年家庭季均收入的50%; 3.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品行良好,信用观念较强,无不良信用余额和其它恶意不良记录; 4.购买、修建的住房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的合法手续;自有资金不低于所购或所建住房资金的50%; 5.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贷款额度
“美丽乡村”住房贷款单户不得超过购、建房投资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用于住房装修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
(五)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确定。
(六)贷款期限
“美丽乡村”住房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用途仅为装修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七)还款方式
按月、季等额本息还款法; 按月、季等额本金还款法; 按月、季结息,制订分期还款计划,按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最长分期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可选择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
三、个人房屋抵押循环消费贷款
(一)业务简介

个人房屋抵押循环消费贷款指自然人以个人住房或商业用房抵押的形式,向我行申请的不超过100万元(含)人民币,用于房屋装修、购买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生活消费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个人房屋抵押循环消费贷款对象为在我行服务辖区内用于房屋装修、购买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生活消费的居民。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3.有重庆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4.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信用良好; 6.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具体额度由贷款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债务承受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确定。
(五)贷款利率
根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六)贷款期限
个人房屋抵押循环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但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七)还款方式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可采取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重庆农商行开州支行个人类贷款产品简介【2】

一、个人助业贷款
(一)业务简介

指本行向自然人(下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二)贷款对象
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者、合伙人等; 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位主要股东; 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资信状况较好的自然人。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之和不超过65 周岁,并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2.重庆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非重庆户籍的,须在本辖区内持续经营两年以上或拥有自有房产;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誉良好; 5.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实际使用贷款的企业在本行除政策性贴息贷款外无其他贷款余额,但放款后归还全部企业贷款作为贷款限制性条件的除外; 8.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担保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但经确认并报总行前台部门认定为优质客户的,其最高额可放宽到1000万元。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根据本行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六)贷款期限
用于购置生产经营所需固定资产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且不循环支用,但应制定较均衡的分年还款计划。 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贷款期限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不循环使用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少数优质客户最长不超过2年。循环使用的,最高额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循环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且贷款最后到期日不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
(七)还款方式
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 按期结息分期还本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选择本条(一)款还款方法的助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须使用(二)、(三)、(四)种还款方法。
二、个人房屋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
(一)业务简介

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家庭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在其确定的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的贷款。借款人家庭指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二)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与有效期间之和,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对于一些具有良好的社会名望、社会地位或成就突出的特殊优质客户群体,如医学专家、高校资深教授等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有重庆市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4.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信誉良好; 6.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确认价值的6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结合本行的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六)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有效期间的最长期限为10年,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合理确定,其中用于消费的最长不超过10年,用于经营的最长不超过5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贷款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七)还款方式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可采取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三、创业担保贷款
(一)业务简介

指根据重庆市支持创业、就业有关政策向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或达到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经营实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发放的享受一定政策优惠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已经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即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正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即《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征用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及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 (5)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等相关文件确定的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 (7)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其中,市内务工返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外务工返回市内均可视为返乡; (8)网络商户,即已在重庆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商户或入驻市内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电商,以及按照《关于开展网络创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1号)规定认定为网络创业的人员;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在重庆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登记自主创业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其他人员。
(三)贷款条件
自然人申请的应年满18 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 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 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申请的应有有效、合法的经营证照;
(四)贷款额度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每人15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人。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确定,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贷款利率
原则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六)贷款期限
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小微企业最长不超过2年。
(七)还款方式
可选择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或按期结息分期还本法。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可采取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重庆农商行开州支行个人类贷款产品简介【3】

一、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一)业务简介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本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汽车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
(三)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 60周岁; 3.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4.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信誉较好; 6.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 7.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交易价格的80%,交易价格为购车发票价格,不含购置税和保险。其中,仅以所购车辆抵押方式发放的,不超过交易价格的70%,且不超过30万元。
(五)贷款利率
按照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仅以所购车辆抵押方式发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七)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按期付息分期还本法(限贷款期限在2年以内)
二、个人消费贷款
(一)业务简介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本行向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生活消费方面的贷款,用途包括自建住房、住房装修、购买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
(二)贷款对象
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3.有重庆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4.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 6.信用良好; 7.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8.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具体额度由贷款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债务承受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确定。
(五)贷款利率
根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六)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用途不同设定不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七)还款方式
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 按期结息分期还本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期限在2年以上的贷款,只能选择(三)、(四)还款方法。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可采取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重庆农商行开州支行个人类贷款产品简介【4】

一、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
(一)业务简介

指本行为满足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承诺在某一期限内提供一定的贷款额度,借款人需要资金时,在贷款额度和期限内办理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我行服务辖区内的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承贷主体应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主要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自然人成员。
(三)贷款条件
农村专业大户
1.年龄22 周岁至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从事该行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属辖区内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条件; 2.非辖区内常住户口但经营地在辖区内内的农村专业大户,在辖区内经营2 年以上,且其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期限从贷款之日起须在2 年以上,由经营场所所在地提供信贷服务; 3.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资金流动性强;生产经营证照齐全; 4.借款人品行良好,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家庭农场,除具备农村专业大户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 年; 2.上年度实现盈利,经济作物种植以及养殖业应持有订单、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供货关系或有其他稳定的销售渠道; 3.当地已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的,应符合当地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合法注册; 4.从事种植业的:粮食种植面积在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 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 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100 亩;蔬菜种植面积不低于30 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面积不低于15 亩);果类种植面积不低于100 亩;用材林种植面积不低于500 亩;具有5年以上稳定、规范的土地承包协议; 5.从事养殖业的:精养鱼池50 亩(含)以上;大湖、水库面积达500 亩(含)以上;生猪年出栏在300 头(含)以上;种猪年存栏在50头(含)以上;肉牛年出栏在50 头(含)以上;奶牛年存栏在20 头(含)以上;肉羊年出栏100 头(含)以上;鸡年存栏在10000 只(含)以上;鸭年存栏在5000 只(含)以上;鹅年出栏在2000 只(含)以上;养殖其他大中型动物的,存栏量在500 头以上,养殖小型动物的,存栏量在10000 只以上。
(四)贷款额度
根据借款人项目情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担保等因素确定。
(五)贷款利率
按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六)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用途、经营周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不得超过3 年,特殊情况不超过5 年。在贷款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多次提取,循环使用,循环使用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 年。
(七)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贷款可选择“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期间只能选择“月”或“季”。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的,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期付息分期还本法。贷款期限超过2 年必须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可采取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二、个人房屋按揭贷款
(一)业务简介

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指房地产开发商就自己开发的、在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上第一次交易的指定楼盘或项目向本行申请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合作并承担担保责任,本行向购买该楼盘或项目现房或期房的自然人(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并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分期偿还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周岁;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具有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信誉良好,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6.在本行系统内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委托贷款行按期从该账户中扣划按揭款项;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1.借款人所购首套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价格的70%; 2.借款人所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价款的40%。 3.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价款的50%。 4.个人商住两用房按揭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价款的55%。 5.借款人月供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月收入(有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月总收入)的50%。
(五)贷款利率
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本行利率相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的,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六)贷款期限
住房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七)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